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 APP 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

教基厅函〔2018〕102号 生成日期: 2018-12-28 发布日期:2019-01-02

节选:

进入校园的学习类 APP 不得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。要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,防止泄露学生隐私。

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 APP 发布学生成绩、排名等信息。对违规使用、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、学校和教师要严肃问责。

http://www.moe.gov.cn/srcsite/A06/s3321/201901/t20190102_365728.html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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